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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总指导跨境电商卖家口径最关注的10个问题!近期东莞等地陆续召开政策宣讲会传达指导口径,跨境电商涉税处理逻辑在部分地区已逐步清晰,部分执行细节仍待进一步明确。期间我们收到大量跨境卖家咨询,现将卖家最关注的10个问题,结合税总指导口径与客户在各地执行情况逐一解答,助力卖家合规经营。 一、 无报关单,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? 1、已办理合规报关并取得报关单的出口业务,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增值税免/ 退税。 2、未取得报关单的出口业务,可依法争取增值税免税,但需提供完整出口链路证据(订单、物流、收汇、境外销售记录等),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。 3、归集模式下,由出口公司按报关金额申报增值税并享受免 / 退税,亚马逊等境外平台店铺不征收增值税、无需申报。 总结: 有报关单可正常办理免退税,未合规报关出口业务可争取免增值税,但需完整证明出口链路,实操有一些难度,考验税局属地政策及税企沟通能力。
二、企业所得税2025 年存量业务能否核定?按什么标准? 1、2025 年 7-9 月:应税所得率 2% 2、2025 年 10-12 月:应税所得率 4% 3、2026 年起:原则上不再核定,全面查账征收 4、核定征收适用条件:核定征收:依据《税收征管法》第 35 条,属税务事后补救处理,非企业自主选择项,适用条件:成本核算不清、无完整成本凭证,由税务机关按规定事后核定 总结:目前是核定征收的窗口期,建议尽快抓住这一波机会,尽快去申请核定,目前已协助多家客户完成核定征收落地。
三、查账征收如何操作? 1、店铺能独立核算:自行查账申报 2、店铺核算不清:运营主体归集成本→按收入占比分摊→各店铺分别申报。
四、境外平台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? 境外费用可税前扣除,平台费用按规执行,企业真实发生、与跨境电商收入相关的境外费用(海外仓、境外广告、境外物流等),凭境外形式发票、支付凭证等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,但关于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,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。 总结: 税总指导口径仅明确凭证可扣除,未对跨境电商出台特殊放宽比例,广告费15%、佣金5% 限额目前未明确豁免。
五、赛维模式架构是否仍有效?应该怎么调整? 1、赛维模式无需大幅调整,已搭建跨国股权架构、设置香港公司、通过0110 归集出口等模式依然有效,可继续沿用; 2、两种模式调整方向: (1)赛维 2.0(推荐过渡版):统一归集报关 + 各店铺独立申报所得税;店铺属于境外采购、境外销售,不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。 (2)赛维 1.0(传统版):店铺多无实质经营,集中核算、分摊成本更符合业务实质;集中申报可能税负略高,但更适合合规要求高、已搭建投资架构的中大型卖家。 总结: 目前认可来讲,赛维2.0认可度更高,多地税局明确支持 “归集报关 + 店铺独立申报所得税”,增值税不征、所得税分主体缴纳,合规路径清晰,两种模式最终以税局判定为准:税局会根据企业实质经营、税源是否流失个案判断。
六、香港做账方式是否需要调整? 1、若历史资金已归集至香港、并按电商模式做账,建议继续沿用现有账务处理方式。贸然调整易造成数据异常,叠加香港公司有实际资金流入,极易触发香港税局监管与核查风险; 2、现阶段暂不主动调整,等待境内政策完全明朗、确认香港公司仅定位为集采中心 / 供货中心,资金不再回流香港归集后再调整; 3、待模式确定后,我们可协助企业同步调整:香港账务核算、关联交易定价、资金流路径、成本分摊规则,实现全链路合规衔接。
七、新归集模式下,运营主体与店铺主体的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? 根据指导口径,核心计算步骤如下: (1)运营主体汇总国内所有店铺主体的收入、成本、费用方面,汇总主体运营公司的总部费用,如人员工资、租金、水电等。 (2)按收入占比法分摊成本费用:某店铺分摊成本 = 总成本费用 ×(该店铺收入 ÷ 全部店铺总收入); (3)单店铺应税利润 = 店铺收入−分摊成本费用−店铺专属费用 (4)各店铺独立适用企业所得税率(小型微利企业:年应纳税所得额≤300 万元部分减按 5%,超过部分 25%)
八、核定是按平台报给税局的“销售额”还是按收到的款项?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口径,按平台向税务机关推送的收入口径(平台销售额)计算,不按企业实际回款 / 到账金额计算。核定模式下不扣减平台佣金、物流费、广告费等费用,直接以平台报送的收入额作为核定基数。
九、2026年以后还可以核定吗?还是必须查账? 2026 年 1 月 1 日起: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原则上全面实行查账征收,不再适用核定征收。
十、如果店铺公司作为纳税主体,代运营服务公司现有免税服务是否需调整? 1、为境外店铺、香港公司提供代运营服务:属于跨境应税服务,符合条件可继续享受增值税免税,无需调整。 2、为境内店铺主体(国内公司)提供代运营服务:属于境内应税服务,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,不再适用免税政策,需相应调整申报方式。 总结: 代运营服务免税与否,以服务对象是否为境外主体为判断标准,与店铺销售地无关;向境内店铺公司提供服务,必须依法缴税,如果不予认可赛维 1.0 模式代运营公司的免税资质与服务合同、开票主体需尽快调整。
跨境卖家行动清单 (1)梳理全店铺主体清单,明确纳税主体(需进行全面利润与税负模拟测算) (2)2025 年存量尽快与税局沟通完成核定,抓住最后窗口期 (3)留存平台账单、报关单、分摊逻辑,常态化应对核查 (4)2026 年起提前准备查账征收,规范票据与核算
结语 新指导口径对归集模式的认可,其实也代表着对赛维模式的认可,因此,总体而言,这是好事。但细节上的调整还是很多的,尤其各地的执行口径必然会有所不同,这对卖家的税企沟通能力提出很大的挑战。 |